- 法规标题: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文书字号:抚政办发〔2022〕3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促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依托抚顺特色产业,以强化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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