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
  • 制定机构: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3年02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3年02月1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


缔约双方商定如下内容,作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一、关于第四条第一款

协定第四条第一款所述的补偿,应相当于投资被征收之日的实际价值。

二、关于第七条

协定第七条所述的转移“不应不适当地迟延”,系指应在履行转移手续通常所需要的时间内完成。

本议定书于1983年2月10日在布加勒斯特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罗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在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英文本作为参考。

陈慕华 扬·丁卡

(签字) (签字)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