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文书字号:渝府办发〔2023〕5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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