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墨西哥合众国
  • 发布日期:1986年12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8年01月14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


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领馆的设立和领馆成员的委派

第三章 领事职务

第四章 便利、特权和豁免

第五章 一般条款

第六章 最后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为发展两国的领事关系,以利于保护两国国家和国民的利益,促进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决定缔结本领事条约,并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在本条约中出现的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意义:

(一)“领馆”指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

(二)“领区”指为领馆执行领事职务而设定的区域;

(三)“领馆馆长”指担任领馆馆长职务的人员;

(四)“领事官员”指包括领馆馆长在内的以该身份执行领事职务的人员;

(五)“领馆工作人员”指在领馆内从事行政、技术或服务工作的人员;

(六)“领馆成员...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