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 制定机构: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文书字号:滁政办〔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滁政办〔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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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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