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4年01月1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4年01月12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法兰西共和国总理爱德华·巴拉迪尔先生的特使雅克·弗里德曼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访问了北京。
雅克·弗里德曼先生受到李鹏总理和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的接见,并与姜恩柱副外长举行了会谈。
经过会谈,双方达成以下结论:
双方认为,中法两国应在建交原则的基础上,恢复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方面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一贯原则立场。法国方面确认,法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方面重申,向台湾出售任何武器都损害中国的主权、安全和统一,是中国政府坚决反对的。考虑到中方的关切,法国政府承诺今后不批准法国企业参与武装台湾。
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愿意加强政治磋商,举行定期会晤,发展两国间的经贸合作。中方表示,欢迎法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平等参与竞争。双方商定,法国总理爱德华·巴拉迪尔先生将于近期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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