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文书字号:川市监函〔2022〕53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川市监函〔2022〕536号
省级有关部门,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相关规定,现就征集2023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省或成渝经济圈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申报的项目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四)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具有我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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