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文书字号:藏政办发〔2020〕35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20〕35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21日


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现就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