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文书字号:丹政发〔2024〕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发〔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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