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制定机构:宁武县卫生局、偏关县卫生局、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院、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忻州市妇幼保健院、忻州市齿科医院
-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3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恪尽职守,团结奋进,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为了褒扬先进,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2007年完成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
河...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