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共和国
- 发布日期:1996年10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6年10月14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统米兰·库昌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至十九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统库昌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就加强双边关系、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和两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谈是在友好、坦诚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对会谈结果感到满意。
中国和斯洛文尼亚之间存在着传统的良好合作关系。自中斯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卫生等领域进行了合作。两国地方间交往也得到了加强。
双方相信,这次访问将有助于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有助于加强友谊与互利合作。
斯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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