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务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2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成检税发(2002)28号
- 生效日期:2002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务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成检税发[2002]28号 2002年4月11日)
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我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深化税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西部大开发和成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认识到,在税制改革全面推进的进程中,有关方面的税收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机制尚待健全。特别是有的税务人员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挪用和私分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根据川检会[2001]14号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务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精神,有效遏制和减少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我市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的开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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