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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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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总结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内人口办发(2011)74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总结的通知
内人口办发(2011)74号


各盟市人口计生委(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国务院扶贫办将于近期召开全国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座谈会,要求各省、市、自治区认真总结上一个十年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总结我区工作,请各地将上一个十年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进展与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问题,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精神的工作和具体意见。

请各地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务于8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联系人:刘英 皇利华

电话:(0471)4939193 4922650

邮箱:nmjswfgc@yahoo.com.cn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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