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曹丽美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阳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2日文书字号:辽市银保监发〔2019〕4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辽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曹丽美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市银保监发〔2019〕4号
广发银行辽阳分行:
你行《广发银行辽阳分行关于曹丽美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广发辽报〔2018〕4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曹丽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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