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拟保留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公示
- 制定机构: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拟保留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3〕2号)要求,省有关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对本行业、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汇总清理意见,形成全省拟保留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及目录,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反馈。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联系人:汪江淼 , 联系电话:0551—62603803,电子邮件:
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联系人:杜长琳,联系电话:0551—65982393,电子邮件:sftdcc@sina.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全省拟保留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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