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包头银监分局关于核准王丹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包头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3日文书字号:包银监复〔2018〕61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1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包头银监分局关于核准王丹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包银监复〔2018〕61号
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王丹同志任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土右蒙银发〔2018〕68号)收悉。经审查,核准王丹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要求上述人员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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