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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增加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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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增加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 制定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文书字号:马政秘〔2024〕1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增加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马政秘〔2024〕13号


为维护我市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和区域

1.2024年2月9日17时至24时、2月23日17时至24时在长江不夜城(采石横江街、沿江大道、牛渚路、唐贤街合围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2.2024年2月9日19时至2月10日12时、2月23日19时至2月24日12时在小九华寺及周边区域(沿江大道、牛渚路、如愿路、祈福路合围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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