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菲律宾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5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建交30周年之际,应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罗丽亚·马加帕加尔·阿罗约阁下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5年4月26日至28日对菲律宾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胡锦涛主席与阿罗约总统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两国领导人对中菲建交30年来在政治、经贸、农业、文化、科技、教育、防务、打击跨国犯罪等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显著进展表示满意,认为两国各界人士长期以来为促进中菲关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双方确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是处理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双方强调中菲关系已经进入伙伴关系的黄金时期,持续拓展和全面发展两国友好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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