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5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已经第九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印发稿).doc
(2014年12月5日第八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2月11日第九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秩序,保障律师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下称会员)依法执业权利,规范律师协会对违规会员的调查处分行为,维护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我省律师执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省律师协会对本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违规行为的查处适用本规则。
市律师协会处理会员违规行为遵照本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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