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温暖企业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文书字号:株暖企办〔2020〕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温暖企业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株暖企办〔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温暖企业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温暖企业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对疫情的系列部署,支持和鼓励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做到防疫情、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迅速启动领导对口联系企业机制。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温暖企业行动的工作重点,市县两级领导和驻企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对口联系,深入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落实当前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的各项政策,对企业反映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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