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现就全市法院防疫期间审判、执行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工作

(一)案件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于1月30日届满的,期间顺延至2月3日。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的,全市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据实处理。

(二)防疫期间,如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的,建议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三)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http://tl.nmgfy.gov.cn)、移动微法院(通辽中院微诉讼)等网络方式办理诉讼事项,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尽量避免到窗口现场提交诉讼材料,减少...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