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办资源发〔2024〕2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文化铸魂和旅游为民,宣传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方式、成长方式的理念,推动文明旅游、绿色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好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促进国内旅游市场振兴发展,助力扩大内需战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总结前三届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采取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提升旅游公益广告策划创作设计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创意新颖、表现多样、群众认可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旅游、热爱旅游、支... ...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