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文书字号: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2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托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相关标准,遴选对象主要包括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木材加工及其制品、建材、铅冶炼、锌冶炼、铁合金、印制电路板、聚酯涤纶、毛纺织、丝绸、维纶、氨纶等28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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