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马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推动《亳州市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0个,其中地级城市水源地5个、县级城市水源地6个、“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水源地189个,2023年均达到考核目标(地下水扣除地质原因超标)。依托引江济淮项目,我市陆续建成投运了亳州市调蓄水库、利辛县城地表水厂、涡阳县地表水厂(试运行)、蒙城芡河吕望地表水厂等城市或乡镇地表水厂,饮用水逐步从地下水置换为地表水。近年来,全市未发生城市饮用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确保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划定保护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依法划定保护区,5个地级和6个县级水源保护区由省政府批复划定,189个农村水源保护区由市、县政府批复划定。各级水源保护区均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划界、立标、清理生态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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