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供热用热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0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供热用热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供热用热管理,促进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供热用热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4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38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邮 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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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1-87906251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供热用热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供热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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