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 制定机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4月2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为加强审理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统一受理、审查标准,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指导思想
1、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应立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需求,对知识产权予以严格、充分、及时的保护,达到制止侵权、保护创新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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