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民政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6日文书字号:穗民规字〔2018〕15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民规字〔2018〕15号)


各区民政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计生局,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现将《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监护困境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妥善落实儿童监护责任,更好地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根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4〕24号)、《******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6号),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