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
  • 制定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9月09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议案》,省政府自2004年起,用十年时间,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决议要求,为全面总结议案第一阶段(2004-2008年)实施情况,优化调整议案第二阶段(2009-2013年)办理方案,省政府组织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审计厅、海洋渔业局等单位,邀请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参加,分赴湛江、茂名、阳江等市、县(市、区)和渔村,对议案第一阶段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制定了议案第二阶段办理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议案第一阶段实施情况...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