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制定机构: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5日文书字号:鄂国土资发(2011)324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2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鄂国土资发(201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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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和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6〕123号),经审查,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扶贫村供水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发〔2011〕539号),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
二、该建设项目符合《达拉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三、该建设项目拟使用达拉特旗白泥井镇集体土地0.647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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