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宜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宜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
  • 制定机构:宜昌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宜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保障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抗拒防控措施行为。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街道、社区(村)等采取的防控措施,不遵守小区、村封闭管理及人员、车辆管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及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故意伤害、威胁、侮辱医务人员,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非法限制医务人员...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