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8日文书字号:乌政办(2013)335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6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3)33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4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51号),以及《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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