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23日文书字号:吉学位(2006)4号
- 生效日期:2006年03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学位[2006]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是学位管理工作的基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为适应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特制定《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推进学位制度改革进程,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特提出此意见。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有利于高校形成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的机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风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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