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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几内亚比绍工作合作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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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几内亚比绍工作合作议定书
  • 制定机构: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6年06月28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几内亚比绍工作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几比方),为加深和发展双边卫生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为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议定书规定双边在卫生领域合作的总原则。

第二条

应几比方的邀请,中方同意派遣由8人组成的医疗队(包括译员、厨师各一名)赴几内亚比绍进行医疗工作(具体人员科别见附件)。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几内亚比绍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协助几比方开展医疗工作(但不承担法医方面工作);并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相互学习。

第四条

中国医疗人在西芒·门德斯医院开展工作。

第五条

几比方的义务是:

1、负责提供中国医疗队在几比方工作所需的设备、药品、敷料、缝线、化学试剂、医疗器材和医院用家具;

2、免费向中国医疗队提供住房,包括必要的家具、卧具。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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