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意大利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6年01月2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共同认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领域的双边合作,是双方关系得以更深入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双方更好实现保护人类文化遗产使命的有效措施。
考虑到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对人类文化遗产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双方在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领域已经具备了良好合作基础,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双方同意根据双方国内法律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开展合作,采取预防性、强制性及补救性措施,打击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本协定所称的文物及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行为,涉及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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