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布隆迪共和国政府关于免除布隆迪共和国政府部分债务议定书
- 制定机构:布隆迪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1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1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布隆迪共和国政府关于免除布隆迪共和国政府部分债务议定书
为支持布隆迪共和国发展民族经济,减轻债务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布隆迪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布方),就免除布方对中方部分债务事宜进行了商谈,达成一致,签订本议定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中方同意免除截止1999年12月布方对中方已到偿还期的五笔无息贷款的还款义务,它们分别是:
(一)1972年1月6日中、布双方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5,000万元人民币(按首次进入偿还期时人民币与美元年均汇率折算成28,645,087.37美元)无息贷款。
(二)1979年3月19日中、布双方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6,000万元人民币(按首次进入偿还期时人民币与美元年均汇率折算成16,119,932.30美元)无息贷款。
(三)1985年5月6日中、布双方签订的贷款协定规定的3,500万元人民币(按首次进入偿还期时人民币与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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