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财政议定书
- 制定机构: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2年12月3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1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财政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为加强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并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发展,同意缔结本议定书。
第一条
援助贷款的数额及用途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供的援助贷款,用于资助本议定书的项目,因这些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中的优先项目。这笔贷款的最大额度为八千万欧元,以资助本议定书附件所列中方从法国购买货物及服务的项目。
第二条
贷款的组成
上述第一条所规定的援助贷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1、法国政府贷款最大额度为四千八百万欧元;
2、法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coface)担保的银行信贷最大额度为三千二百万欧元。
第三条
项目资助方式
本议定书附件所列项目将用法国政府贷款和银行担保信贷共同资助。信贷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对本议定书所列的项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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