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一九八八年度贸易议定书
- 制定机构:印度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8年04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8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一九八八年度贸易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8年6月8日生效日期1988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和扩大两国贸易关系的愿望,看到自一九八四年贸易协定签订以来的贸易情况,并注意到在更加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贸易的潜力,经过友好商谈,就一九八八年度两国贸易议定书达成协议如下:
一、中国方面期望从印度进口下列商品,其中部分商品按以下参考性数量/金额进口:
1.矿砂 (1)铁矿砂 50-75万吨 (2)铬矿砂 8.5-10万吨 2.农产品 (1)烟 叶 1000吨 (2)紫 胶 (3)茶 叶 50-100万美元 (4)咖啡豆 600吨 3.化工品 (1)原料药和药品 (2)油田化工品 (3)染料和染料中间体 (4)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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