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社会经济计划工作合作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墨西哥合众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7年05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7年05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社会经济计划工作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认识到制订和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战略意义,为了促进社会经济计划工作及经济政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应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指导和鼓励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计划领域的合作,以及经验和信息的交流。
第二条
双方同意,合作和交流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政策,特别是那些旨在为达到宏观经济稳定和促进经济结构改革,实现经济持续平衡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有效利用各种资源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
(一)宏观经济稳定政策;
(二)调整生产体制,提高经济部门的效益和生产率的政策;
(三)贸易政策,特别是对外开放、鼓励出口和出口产品多样化的政策;
(四)国外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投资领域和方式以及鼓励外资的政策;
(五)根据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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