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0年10月23日文书字号:冀劳仲(2000)9号
- 生效日期:2000年10月23日效力级别:仲裁规则及仲裁机构文件
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冀劳仲(2000)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跨省企业:
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作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该委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闫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付文才(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赵耀华(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赵志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
张秀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李光(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改革处调研员)
王亚琼(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二、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赵志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
副主任:李树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调研员)
成员:赵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级干部)
梁存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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