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4日文书字号:临州府发〔2011〕102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4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通知
临州府发〔2011〕1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临夏州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州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州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州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州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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