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31日文书字号:万盛府办发〔2011〕106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0月3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
万盛府办发〔2011〕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市下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5%的目标任务,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一项利民惠民政策,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老百姓也十分关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务必深刻领会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构建区、镇街、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等“四级”宣传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通过政策解释、新闻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让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使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这项惠民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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