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10日文书字号:深国税办转(2004)113号
- 生效日期:2004年08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2004)113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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