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及工作办公室的函
- 制定机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30日文书字号:沪国税征(2007)18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4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及工作办公室的函
沪国税征(2007)18号
市经委、市监察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旅游委、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
为保证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协调小组。
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函告如下:
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平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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