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保监局关于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 制定机构:湖南保监局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0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湖南保监局关于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保险业提升服务水平,湖南保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
(一)社会监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2)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监督方面的专业知识,关心保险行业的发展;(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独立承担监督职责,具有与履职能力相匹配的工作经验和能力;(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联系群众;(5)本人自愿受聘,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时间和精力从事监督工作。
(二)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在职的保险从业人员不得担任社会监督员。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工作性质及职责
(一)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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