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印发武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的
- 制定机构: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4日文书字号:武清政(2008)30号
-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印发武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的
武清政(2008)30号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武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武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用工数量,规范聘用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区属各级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化管理)类以外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半年以上的临时性、季节性或后勤服务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临时工”)适用本办法。
二、聘用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使用临时工,如确需聘用临时工要坚持以下原则:...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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