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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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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0日文书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1)1263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5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1)1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下发《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

申报材料请按《通知》要求编制,并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8月1日前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的关于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tif

附件1: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doc

附件2: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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