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保监局关于实施局长接待日的公告
- 制定机构:湖南保监局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2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湖南保监局关于实施局长接待日的公告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听取群众对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快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和《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我局决定于2012年4月起实施局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个月第三周的星期四(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至11:30。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接访时间的,将另行公告。
二、接访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209号湖南保监局。
三、接访人员
湖南保监局局领导,法制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主要接访事项
(一)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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