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巴中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建设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巴中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文书字号:巴府发(2010)7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3月0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建设的通知
(巴府发[20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处(室):
鉴于国家开发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和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建设的需要,为深化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优势,通过运用组织增信的原理和方式,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体系,促进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协商,决定成立“巴中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巴中市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巴中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蒲 波 巴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于唯多 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陈延荣 巴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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