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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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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构:宁波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宁波市城管局对市13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13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


王伯宁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03号建议《关于在高峰时段增加805路公交车班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公交805路全天运营,洪塘首班发车时间6:00,末班发车时间17:30,邵家渡首班发车时间6:30,末班发车时间18:00,高峰计划间隔时间10-15分钟,低峰计划间隔时间15-40分钟。其中西洪村、西江村班次都是固定班次,如更换车型,上述两个村庄目前道路尚不具备条件,需进行拓宽以便于车辆双向交会。因此,车型调整要待道路符合条件后才能予以实施。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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