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广西银峰水泥有限公司2×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单位名称的函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桂经重工函(2009)709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广西银峰水泥有限公司2×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单位名称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709号)
桂林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对广西银峰水泥有限公司2×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批复中的企业名称进行变更的请示》(桂经〔2009〕1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广西银峰水泥有限公司2×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我委桂经重工函〔2008〕120号文核准。由于该公司名称已变更为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同意该技改项目单位名称由广西银峰水泥有限公司变更为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总投资额等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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